
欧菲光发布澄清公告 否认利益输送指控!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针对2026年8月6日前后个别媒体发布的报道《欧菲光遭举报!实控人蔡荣军被指设体外公司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进行回应。该报道质疑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向其控制的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新思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内部核查,并就报道中的不实内容作出澄清说明。公司在研发投入及经营管理模式方面与新菲光、新思考存在明显区别。公司研发项目聚焦于光学镜头模组、摄像模组封装、车载光学组件等自有业务方向,未涉及WLG晶圆级玻璃、高精度光学耦合等CPO核心工艺的研发。公司研发体系独立运行,研发立项、实验开发、专利申请均由公司自主实施,与新菲光、新思考的研发目标、技术路线、产品应用场景各不相同。公司研发形成的工艺、技术、专利均服务于本公司产品,不存在与新思考、新菲光互相通用、共享的技术及专利,也不存在由公司承担研发亏损风险但将成熟工艺无合理授权或技术转让费直接复用于新菲光光模块产品的情况。

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公司生产经营场地主要位于南昌市及合肥市等地,新菲光生产基地在深圳市光明区等地,新思考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各家公司独立运营。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成本费用归集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不存在成本分摊机制不透明等问题。审计机构对近年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与新菲光在业务模式与产品线上完全独立。公司专注于摄像头、镜头、指纹识别等终端消费电子产品光学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而新菲光则专注于光模块和有源光缆(AOC)的研发与制造。公司主要客户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等终端品牌客户,新菲光主要客户为北美数据中心、国内云服务商、电信设备商等。公司未为新菲光生产或代工该报道所述光模块光学组件、玻璃桥、精密结构件等产品,不存在人为压低公司零部件售价、向新菲光转移利润的行为。近三年,公司与新菲光发生的关联交易仅包括2023年出租厂房给新菲光,金额较小,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新思考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由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全额认缴。经过多次股权转让,蔡荣军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和正成为新思考的控股股东。新思考主营产品为马达产品,为公司上游企业。公司与新思考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新思考采购马达产品。在马达产业中,摄像头模组制造商的终端客户拥有自主决定其马达供应商及模组制造商的能力,新思考供应欧菲光的马达通常由终端客户指定或者预先认证,欧菲光需要按照终端客户设定的标准、品质、技术规格和数量进行采购。新思考向欧菲光及其他独立客户提供的产品,通过终端客户开展的独立招标及竞标或报价流程确定,定价主要由终端客户决定,欧菲光作为模组厂商并不影响价格制定机制。新思考在制定面向终端客户的招标或竞标方案时,会参考内部定价指引,综合考虑现行招标要求、类似市场价格、原材料及制造成本、生产复杂度以及可用产能及订单,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和预期利润率。公司与新思考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披露。新思考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亦不存在技术无偿输送、成本转嫁及资金占用等情形。
公司表示,相关报道所述内容系网络谣传,误导广大投资者,损害公司及董事长蔡荣军的声誉。公司已正式向相关媒体发出《撤稿通知函》,要求删除不实报道并停止传播。同时,公司已报案并采取必要法律及应对措施,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原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开展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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